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事宜的通告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将龙华法院调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8月12日(星期四)起,所有外来人员进入我院必须从当事人通道经安检进入,并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如无法出具、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得进入。
2.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请上述人员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反映情况,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二、建议优先通过远程方式参与诉讼
如果您条件允许,请优先通过网络等远程方式参加诉讼。建议当事人及律师优先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缴费、提交文书、开庭、调解等诉讼事项,相关结果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
网络立案通道:
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并按网站提示提交立案材料;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广东移动微法院(执行)”立案。
三、咨询方式
1.信息查询
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拨打诉讼服务热线0755-21050078。
2.联系案件承办人
若您需要联系案件承办人,可先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方式,或拨打诉服热线联系。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最新调整,我院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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