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9执4872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07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粤0309执4872号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支付赏金。
执行案号:(2023)粤0309执4872号
执行依据:(2022)粤0309民初10271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李旭祥,男, 1983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五二新厝****,公民身份号码44058219831207****。
未履行标的:人民币175203元及利息。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50627、21074253
联 系 人:曾法官、陈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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