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刑更28号公告
作者: 邹鹏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3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罪犯詹少园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
公告
(2024)粤0309刑更28号
罪犯詹少园,女,1986年9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住址广东省饶平县饶洋镇水东红岭前陇72号。现因罪犯詹少园系怀孕的妇女,2024年9月14日,罪犯詹少园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本院初查认为,罪犯詹少园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受理条件。现将对罪犯詹少园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告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755-21076482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刑庭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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