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民诉前调21358号开庭公告
作者: 刘静涛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19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9民诉前调21358号
钟江波:
申请人朱文杰与被申请人钟江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309民诉前调2135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本金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96000元(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借期内的利率即月利率2%计算,自2022年7月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7月)。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一至三项暂计296000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5年01月13日11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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