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民初16709号开庭公告
作者: 谢志琳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05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9民初16709号
湖南纵横八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苏中盛与被告深圳市雾淼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南纵横八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309民初1670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工资12500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在龙华法庭四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法院联系人:刘丽萍
电话:0755-12368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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