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刑更31号

作者: 邹鹏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20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罪犯李岩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

公告

20240309刑更31

罪犯李,女,19861128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户籍住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北街道荣光委174组。现因罪犯李岩系怀孕的妇女2024921日,罪犯李岩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本院初查认为,罪犯李岩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受理条件。现将对罪犯李岩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告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755-21076482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浪腾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刑庭


二〇二十一二十

[打印此页]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