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民初16829号开庭公告
作者: 易锦霞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08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开 庭 公 告
(2024)粤0309民初16829号
胡小明:
申请人施名麟与被申请人胡小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309民初1682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车辆停运费用3000元整;2.被告支付一切所有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关于在先行调解阶段开展诉讼前端程序性工作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在本院大浪七楼第二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法院联系人:易锦霞
联系方式:0755-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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