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民诉前调15397号开庭公告

作者: 萧淑文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9-0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40309民诉前1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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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深圳市升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0309民诉前1539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280281.32元;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18148.21以人民72081.32元为基数,2022811日起,LPR1.5倍计算标准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2024566777.6以人民139200元为基数,20221031日起,LPR1.5倍计算标准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20245611370.61元);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述各项款项共计人民298429.53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20241022143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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