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民初14558号判决书及上诉状公告
作者: 胡莹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18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9民初14558号
王刚:
原告杨必胜与被告王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309民初145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杨必胜的全部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原告杨必胜已于2024年9月29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联系电话:0755-12368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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