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9执恢432号拍卖公告
作者: 赵宏伟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09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309执恢432号
余江:
申请执行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支行与被执行人余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余江名下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腾龙北路旁龙光玖钻商务中心南期C座2603【权属证号深(宝)网预买字(2018)12352号】,由于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拍卖上述财产以清偿债务。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309执恢432号通知书,通知如下:一、因一方当事人拒绝议价,本院已经经过“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对上述房产进行询价,询价结果平均为1810115.67元;二、本院将选定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或者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作为本次拍卖的拍卖平台,如你方对上述平台有异议,须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视为无异议。
另,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309执恢43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余江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腾龙北路旁龙光玖钻商务中心南期C座2603房产【权属证号深(宝)网预买字(2018)12352号】。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又拒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拍卖或变卖上述房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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