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民诉前调13888号开庭公告

作者: 刘静涛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1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40309民诉前13888    

林敏:

申请人赵小腾与被申请人林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0309民诉前1388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林敏立即偿还原告赵小腾本48700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借款利5892.7元,违约8839.05元(利息按约定月利1.1%计算,违约金按月利1.65%计算,计息期暂2023415日至起诉之2024315日止),本金利息违约金合63431.753、本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20250109143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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