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民诉前调18992号开庭公告
作者: 陈琦迪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05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9民诉前调18992号
房伯煌:
申请人梁丽兰与被申请人房伯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309民诉前调1899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4774元(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LPR1.5倍利率计算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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