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9民初14925号上诉状公告
作者: 关洋 信息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3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309民初14925号
荣百万(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上海拾荒动画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荣百万(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一审已判决。因原告上海拾荒动画设计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本院需向你送达该上诉状副本,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被上诉人:荣百万(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3)粤0309民初14925号民事判决;2.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3.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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