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执恢353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05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4)粤0309执恢353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标的额5%比例支付赏金。

执行案号:2024)粤0309执恢353

执行依据:20170306民初3103民事判决

被执行人:吴雁荣,男,198110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浪口二区****,公民身份号码44030619811026****

未履行标的:人民币335479.51元及利息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503490755-21050049

联系人:孔法官、谭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


[打印此页]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