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9执5426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05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2)粤0309执5426号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地址(地址应当具体明确),促使本院成功拘留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赏金人民币三千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具体位置,促使本院成功扣押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赏金人民币三千元;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赏金。
执行案号:(2022)粤0309执5426号
执行依据:(2021)粤0309民初13657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吴文春,男,1974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水观村****,公民身份号码51102319740126****。
未履行标的:人民币400000元及利息。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50124
联 系 人:马法官、杨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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