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9执5332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16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粤0309执5332号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执行案号:(2024)粤0309执5332号
执行依据:(2023)粤0309民初14182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张艳,女,1980年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分水镇前进村****,公民身份号码42098419800121****。
未履行标的:人民币4436228.15元及利息。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50790 0755-21050798
联系人:李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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