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9执恢514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27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粤0309执恢514号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1.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赏金;2.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码为粤B67W27车辆的位置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位置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赏金。
执行案号:(2025)粤0309执恢514号
执行依据:(2023)粤0309民初2478号、(2023)粤03民终32626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彭军,男,汉族,1971年3月5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大道梅花山庄****,公民身份号码44030119710305****
尚未履行标的:2071059.61元(截至2025年10月10日的债权本息)及后续利息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50124
联系人:马法官、杨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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