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9执8484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25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粤0309执8484号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能使本院根据该线索找到相应财产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悬赏有效期为2年。
执行案号:(2025)粤0309执8484号
执行依据:(2023)粤0309民初13013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额:人民币111743.6元(利息计算截至2025年12月11日)
被执行人:刘多华,女,1988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寿县安丰塘镇柿园村****,公民身份号码34242219880311****。
被执行人:鹏城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龙路16号远洋新天地水岸花园10栋一单元6H-A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PTBR60。
法定代表人:刘多华。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87479、33306139
联系人:蔡法官、刘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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