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9执4377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6-02-06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粤0309执4377号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支付赏金;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位置信息(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位置信息),促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一次性支付赏金2000元。
执行案号:(2025)粤0309执4377号
执行依据:(2022)粤0309民初15704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但志明,男,1985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忠县马灌镇洛阳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50023319851123****。
尚未履行标的:人民币15196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50627、21050670
联系人:曾法官、孙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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