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9执8774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09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3)粤0309执8774号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执行案号:(2023)粤0309执8774号
执行依据:(2021)粤0309民初12630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张辉,男,1990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司前万顺居委会万顺二路,公民身份号码44138119900628****。
尚未履行标的:735000元及利息。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50857、21050597
联系人:张法官、成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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