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9执11245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27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粤0309执11245号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1.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支付赏金。2.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行踪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行踪线索),促使本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支付赏金1万元。

执行案号:(2025)粤0309执11245号

执行依据:(2024)粤0309民初9944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郑天福,男,1996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福轩新村****,公民身份号码35030119960607****。

被执行人:郑庆苍,男,1973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大坵镇陈厝****,公民身份号码35032119730511****。

尚未履行标的:人民币555132.76元及利息。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50857、21074581

联 系 人:张法官、蓝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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