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09执7858号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6-08-06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6)粤0309执7858号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支付赏金。

执行案号:(2026)粤0309执7858号

执行依据:(2025)粤0309民初7385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张以锋,男,1986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荷路振业峦山谷花园二期****,公民身份号码45052119860210****

被执行人:东莞市宏丰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雁田红石路80号3号楼6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6GBMB95。

法定代表人:张以锋。

尚未履行标的:人民币229354元及利息。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相关线索提供请联系本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

举报联系电话:0755-21050857、21050597

联系人:张法官、成助理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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