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9日15:00(北京时间)前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17-04A-2025-D-E00853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无具体预算金额
4、最高限价(如有):/
5、采购需求:通过招标方式,选取一家年度服务单位,提供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零散修缮工程类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3日17时30分截止。
2、地点: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响应,由于本次采购项目已委托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相应的采购文件,具体方式如下:
(1)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确认报名参加。“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即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完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注册、报名操作如出现特殊情况可致电张工13824396451协调处理。
4、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50085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2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送到至开标地点。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02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会议室公开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25年02月13日20:00(北京时间)前与本项目负责人联系咨询,前如有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将以补充公告告知,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招标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递交质疑函,现场提交、邮寄地址至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适用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联系方式:曾小姐0755-21050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项目负责人:张鑫、杨亚棋、陈泽斌、何琴琴、闵代道、宋晋刚、宗正月
3.项目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杨亚棋
电话:13824396451、18050265127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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