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21
关于2026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
上限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本院人民陪审员2026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6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为28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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