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恢复执行须知
作者: 原创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9-09-25
申请强制执行、恢复执行须知
尊敬的申请人,您好!
请您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恢复执行申请书(份数为被申请人数+1份)
2、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申请强制执行或恢复执行的依据
(1)强制执行
①加盖法院生效章的判决书、调解书
②龙华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及双方签收的送达回证原件
③深圳市商事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财产线索须在龙华辖区)
注意:申请人须提交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涉及深圳以外被执行人的要按人数增加相应的份数
④深圳市商事仲裁机构出具的关于申请执行函件的原件
(2)恢复执行
①原执行因无财产线索而终结的,需提交新的财产线索证据
②原执行因双方达成和解而终结的,需提交和解协议复印件一份
③原执行终止或结案的裁定书原件
④原审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4、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5、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材料(如有)
6、执收款确认书(请在龙华法院官网下载最新版本)
7、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送达地址线索书)
8、财产保全提示书(执行)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将所有材料按照上述分类扫描成PDF并命名,
登陆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sfw.gdcourts.gov.cn)
进行网上立案操作。
申请恢复执行,需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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