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9清申9号开庭公告
作者:刘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2749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309清申9号
深圳市博实永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深圳市博实永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一案,案号为(2023)粤0309清申9号。
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指定组成清算组,对深圳市博实永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清算申请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听证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司清算立案审查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5日15时30分在大浪八楼第二十四审判庭公开听证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法院联系人:冯晨
电话:12368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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