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9民初17014号开庭公告

作者:陈晖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2508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3030917014    

陈武箭:

原告李亚平、谢亚杰、杨新文、王海婷与被告陈武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03091701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61700元及利息(55700元为基数,20211022日起按一年LPR利率标准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2023621日的利息13710.74元;6000元为基数,202234日起按一年LPR利率标准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2023621日的利息1145.49元)2.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4000元均由被告承担。上述金额暂计80556.23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202312261030分在观澜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法院联系人:郑伊绵

电话12368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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