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投资项目”集资诈骗850万元,获刑十年!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1388
案情简介
期间,王某某还以刷卡业务量增大、资金紧张等理由鼓动投资人向亲戚朋友吸收资金以加大投资力度。王某某在收取投资款后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为投资人发放返利,并将投资款用于个人及家庭债务、购买房车及生活开销等。
2021年,王某某资金链断裂,无力向投资人发放返利,便以银行清算导致账户异常等虚假理由继续骗取投资款。经查,9名被害人投资后实际损失8505192.98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十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钱款。
法官说法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圈的骗局常以高额回报率吸引投资者,因此大家在投资前要记住四个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过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二看宣传内容,是否含有或暗示投资低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
三看经营模式,有无实体项目,如何获取利润;
四看集资主体,是否投资门槛低,人人都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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